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84

84.古人持有神性为

84.古人持有神性为人的观念,这一事实从神性向亚伯拉罕、罗得、约书亚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的妻子,以及其他人的显现明显看出来。这些人虽看见神是一个人,但仍将祂拜为宇宙之神,称其为天地之神,耶和华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(8:56)教导,亚伯拉罕所仰望的,正是主;其他人所仰望的,也是主,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可知:

从来没有人看见父,听见祂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。(约翰福音1:18;5:37)

属天的奥秘 #2834

2834.“把它献为

2834.“把它献为燔祭,代替他的儿子”表示他们的成圣和接纳。这从“献为燔祭”和“代替他的儿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献为燔祭”是指成圣(参看2776节);“代替他的儿子”是指被接纳,也就是说,通过此处“亚伯拉罕”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(2833节)被接纳。在约翰福音,经上描述了对属灵人的接纳:
耶稣说,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;住在我里面的,我也住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。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(约翰福音15:5)
“葡萄树”是指属灵教会(参看1069节)。

属天的奥秘 #3393

3393.“亚比米勒

3393.“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,说”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。这从“亚比米勒”和“以撒”的代表,以及“说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亚比米勒”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(2504, 2509, 2510, 2533, 3391节);“以撒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,如前所述;“说”是指感知(1898, 1919, 2080, 2862节)。由于“亚比米勒”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(3392节),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。就至高意义而言,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。事实上,主就是教义本身,也就是圣言;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,还是内义,甚至字义上的圣言,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,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。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,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,因此是主的神性。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,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。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;也就是说,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,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,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。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,所剩下的,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,完全是非人类的。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,即:它是神性,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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